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七届市人大六次会议176269号 建议主办意见的函
2022-09-20 16:04:17 集团公告查看次数:成交投函〔2022〕135号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七届市人大六次会议176269号
建议主办意见的函
黄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引导方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建议》收悉。我集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所属成高建设公司认真研究并与您沟通交流,现将主办意见致函如下:
按照市政府《第176次常务会议纪要》内容要求,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停征“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是市委、市政府落实十九大精神、顺应民意、让利于民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本议案中提到的根据机动车出行里程累计数缴纳五路一桥等相关费用的措施已不具备实施条件,也不符合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规定。
近期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沟通了解到,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对促进绿色出行体系建设提出了“绿色账户”、“低碳出行”、“新能源汽车推广”等具体工作方案和政策,以鼓励广大市民优先选择绿色出行。
我集团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于3月10日和4月7日向黄代表作情况汇报,感谢代表对市政项目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致函。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何米娜;联系电话:85587100-613)